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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胡万乐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00002068 发布时间:2020-03-17 文字大小: |

平顶山市司法局胡万乐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政府法治工作者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2020年1月16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平顶山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胡万乐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司法部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主要面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从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的基层单位和在编在岗的一线工作人员。经逐级遴选推荐,严格审核把关,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胡万乐因从事行政立法工作成绩突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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