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团市委组织机关青年在市艺术中心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将消费维权知识送到广大居民身边。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保护法》等内容,并为来往群众讲解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和未成年保护知识。面对群众提出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大家耐心解答,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提升消费者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帮助大家了解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
下一步,团市委将继续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青年主力军作用,切实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