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对违法案例、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危化品车辆、酒驾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一、违法案例曝光
4月10日20时50分,张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巩义市310国道660公里小关镇楼子沟附近时,被巩义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4月13日21时09分,时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巩义市七大路附近时,被巩义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时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二、违法前十名货运车辆:
车辆所有人 违法条数 车牌号
郑州延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 24 AY0172
巩义市瑞鑫运输有限公司 18 AU3881
巩义市金运运输有限公司 16 A3085L
巩义市永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14 AK2673
巩义市万运运输有限公司 15 A1881K
巩义市鸿途运输有限公司 13 AY0505
巩义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 13 A3032Q
巩义市鸿途运输有限公司 12 AB7599
巩义市鸿途运输有限公司 12 AU8110
巩义市铁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2 A2080L
三、违法前五名危化品运输车辆:
车辆所有人 车牌号
巩义市永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A5026B
巩义市大唐物流有限公司 A5816C
巩义市永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A8982Y
巩义市永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A9723W
巩义市大唐物流有限公司 A3266F
交警提示:日常行车养成良好的习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文明行车。